1)组批:a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,采用大型工具(如火车、货船或汽车)运输的,应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;采用小型工具(如拖拉机等)运输的,应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。不足上述量者,应按一验收批计。
b当质量比较稳定、进料量又较大时,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。
2)取样:
a.从料堆上取样时,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,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,由各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16份,组成一组样品。
b.从皮带输送机上取样时,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8份,组成一组样品。
c.从火车、汽车、货船上取样时,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16份,组成一组样品。
1)组批:按品种、种类、密度等级和质量等级分批检验。陶粒每200m3为一批,不足200m3时也作为一批;自燃煤矸石和火山渣每100m3为一批,不足100m3时也作为一批。
a.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;
b.抽取的试样应不少于10份,其总量应多于试验用料量的一倍;
c.抽取的试样拌合均匀后,按四分法缩减到试验所需的用料量。